2011级在职MPA研究生:
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1.3月16日前,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领取海南大学2011级在职MPA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交纳学费
交纳学费是MPA研究生的义务,MPA研究生必须按照学费要求及时、足额交 纳学费及相关费用。根据MPA培养成本,海南省物价局批准,海南大学MPA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杂费800元,三年共24,800元。学费可以分学年交纳也可以一次交清。
方式一:现金交费(海大收费科地址:教工区工商银行隔壁)
方式二:银行转账(需注明交费人身份,如:海南大学2011级在职MPA研究生某某。)
户名:海南大学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大分理处
账号:21-150001040000065
接收行行号:103641015005
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收费科电话:0898-66263089
3.持录取通知书和缴费发票到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填写相关表格,领取教材。
4.3月16日下午3:00,到海南大学办公楼二楼报告大厅参加201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学典礼。
5.登陆http://www.hainu.edu.cn/mpa 在“培养管理”处下载课表。
6.登陆http://210.37.41.202/yjsjwgl 完善个人学籍信息(账号及密码为自己学号)。此项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完成。 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