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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论文答辩须知
    2010年09月26日 11:00 mpa  点击:[]

2008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答辩须知

本次答辩定于2008年12月14日上午8:00--12:00,二号教学楼2-204、2-205教室进行,请参加此次答辩的同学认真准备。

一、答辩组织及有关要求

由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组织答辩小组全面负责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由五位专家组成。校内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答辩小组的组长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答辩小组设秘书一人,负责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二、答辩准备

⒈答辩人应在12月5日前向中心办公室提交经专家评阅的学位论文一式五份。

⒉答辩当天学生须提前15分钟到答辩室调试答辩幻灯片。

三、答辩要求

⒈学生汇报学位论文时间限定为8-10分钟。

⒉汇报内容主要包括论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论文的结构、研究方法;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四、答辩的程序

⒈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并告知答辩组成员答辩规则。

⒉答辩人对论文作简要报告(限时8-10分钟)。

⒊答辩组委员提问(每人可提1至3个问题),并可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

⒋答辩人在预备室独立准备。

⒌答辩人回答委员所提问题(相联系的问题可以合并回答)。

⒍休会,答辩组对答辩人的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评定成绩,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⒎复会,答辩组组长宣布论文答辩决议。

五、学位论文的成绩评定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只有取得60分以上的学生,才能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授予学位的审核程序和具体要求,按照海南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海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