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步 骤 |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 完成人 | 完成时间 |
一、准 备 阶 段 | 1.资格审查 | 检查所修课程学分是否符合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再一次检查入学手续是否齐全,学分是否修满,费用是否交清。 | MPA办 | 11月份 |
2.确定研究方向与指导教师 | 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指导教师。MPA中心向学生提供所有导师的研究方向、相关信息以及每位导师指导学生的限额,研究生根据自己论文选题意向,填写MPA研究生选择导师及选题意向表,每位学生至少要选择2位以上的指导教师,以备调剂,然后由指导教师选定,MPA教育中心做好协调工作。 | 学生、 指导教师、 MPA办 | 11月份 |
3.公布导师和学生名单 | MPA教育中心办公室公布学生、指导教师名单及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 | MPA办 | 11月份 |
4.师生见面 | 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见面的时间和地点,与导师讨论论文的相关问题,如论文大致的研究方向和可能的选题,并向导师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 学生、指导教师 | 11月份 |
5.论文选题 | 学生通过了解当前研究的热点问题,结合自身兴趣及本单位的实际需要,阅读相关文献,拟定2-3个题目与导师见面讨论,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 | 学生、指导教师 | 11月份 |
6.论文开题 | 学生按所选题目撰写开题报告,并进行开题答辩。 | 学生、指导教师 | 3月份 |
7.中期考核 | 总结入学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 | 学生、 指导教师 | 3月份 |
二、论文撰写与修改阶段 | 8.撰写论文初稿 | 根据论文研究计划,撰写论文初稿。 | 学生 | 3-9月份 |
9.评审论文初稿 | 学生将论文初稿送交指导教师,指导老师评审初稿,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 学生、 指导教师 | 9月份 |
10.修改论文 | 学生根据导师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尽快修改论文。导师再次评审论文的修改稿,并提出第2、3、…次书面修改意见。论文修改是一个不断往复循环的过程,学生与导师之间应密切配合,直至导师批准定稿。 | 学生、 指导教师 | 9至4月份 |
11.论文定稿 | 论文经导师批准定稿后,学生按照“海南大学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提交论文。 | 学生 | 4月份 |
三、论 文 答 辩 阶 段 | 12.格式审查 | 由学生自己审查论文打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有文字、符号、图表、数据等错误。全文格式错误和笔误不准超过3处。 | 学生 | 4月份 |
13.资格审查 | 检查课程学分及拓展学分;完成社会实践报告;交清学费。 | MPA办 | 4月份 |
14.提交论文 | 学生按要求提交8册匿名论文,其中3份用于送审5份用于答辩。 | 学生 | 4月份 |
15.论文送审 | 由研究生处或MPA办安排校内外专家对论文进行通讯评审。评审合格者方可申请答辩。 | 研究生处、 MPA办 | 4月份 |
16.申请论文答辩 | 论文评阅人评审合格后,学生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 学生、 相关评阅人 | 5月份 |
17.论文答辩 | 由MPA答辩秘书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安排论文答辩时间、地点、所需设备等,并组织好答辩。学生在论文答辩时向委员简述论文要点。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 | 学生、 MPA办、 答辩委员会 | 5月份 |
18.申请学位 | 学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 学生 | 5月份 |
四、授予学位阶段 | 19.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 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整理相关材料交送学院学位评定委会,院学位委会委员对论文的质量、工作量、格式等方面进行最后的审查,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授予其MPA学位。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方为通过。 | 院学位委员会 | 5月份 |
20.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 由院位委会秘书将院委会审批情况汇总报校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校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无记名投票,半数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 校学位委员会 | 6月份 |
21.资格核对 | 详细填写《国家信息库在校硕士生学位申请上报表》,对所有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打印稿上签字确认(一式两份) | 学生、 MPA教务人员 | 6月份 |
22.办理离校手续 | 提交论文、退还学生证、图书证等。 | 学生 | 6月份 |
23.颁发学位证书 | 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每年全校举行硕士学位授予大会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 学位委员会 | 7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