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优势
海南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大学,也是海南省唯一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单位。2013年5月,在国务院学位办举办的全国第三批MPA培养院校教学合格评估中,海南大学在36所培养院校中被评为A级。海南大学MPA办学立足本地,融合全省优质教学资源,充分体现公共管理学科的专业优势,打造具有“海大”特色的MPA教育体系。
根据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80名,专业代码为:125200。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在学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不招收非定向生和推免生。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管理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英文缩写为MPA)现已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之一,得到各个国家的认可。为鼓励国家公职人员报考,国家人事部专门针对MPA报考发出通知(国人部[2005]52号)。
三、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201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011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现场确认日期:以网上报名规定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以网上报名规定地点为准。
打印准考证日期:2015年12月14日至18日
五、入学初试方式、时间、科目及录取
初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方式。考试科目为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初试时间计划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初试分数线以及我校具体报考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
录取: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六、学习方式及学费
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上课方式采取不脱产学习方式,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学年。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海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颁发海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历证书。
八、报考咨询
电话及传真:(0898)66292663
http://www.hainanu.edu.cn/mpaE-mail:hainumpa@sina.com
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地址:海南大学社科群楼A栋A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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