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海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
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作为海南省重点大学,也是海南省唯一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通知精神,2008年继续面向全社会招生。
一、办学优势
海南大学是全国第三批设立MPA专业学位点的大学,也是海南省唯一一所具有举办MPA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海南大学MPA办学立足本地政府资源,融合全国优质公共管理硕士教育教学资源,开展MPA教育。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专业学位英文缩写为MPA,MPA、MBA及JM已成为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得到各个国家的承认。为鼓励国家公职人员报考,国家人事部专门针对MPA报考发出通知(国人部[2005]52号)。
三、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拥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政府公务人员以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均可报考。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考生可以与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联系预报名,积极备考。正式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下旬。
五、入学考试方式、时间、科目及录取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下旬。录取分数线由海南大学自主划定,结合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考前备考及备考教材
考生可与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联系集体备考,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可协助考生购买全国联考辅导教材。
七、学习方式及学费
MPA上课方式采取不脱产学习方式,根据所设置的专业方向,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教学内容要学以致用。学制3年,学费共24000元。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授予海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发放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报考咨询
电话:(0898)66292663 传真:(0898)66262506
E-mail:hainumpa@sina.com
http://mpa.hainu.edu.cn或 210.37.34.222
地址:海南大学1号教学楼附楼2层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
海南省各系统及单位人事培训部门可以与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联合办学,具体事宜,请电洽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