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海南大学与北京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36所高等院校一同,正式成为全国第三批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英文缩写为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05年4月,经学校批准,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正式成立,全面负责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2013年5月,在国务院学位办开展的全国第三批MPA培养院校教学合格评估中,海南大学被评为最高等次的A级。
公共管理硕士是专门针对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的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现已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之一,得到世界国家的广泛认可。目前,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是海南省唯一具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培养单位。在教育部、全国MPA教指委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中心立足于海南本地办学,不断整合全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同时广泛开展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办学模式和令人瞩目的社会声誉。截止到2021年12月,中心共计招收了约2100名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遍布在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建设领域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依托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以深化对MPA教育管理的认识为先导,认真贯彻MPA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等文件精神,同时不断进行自我审视、改进和完善,逐渐形成了“立足海南、服务特区、培养规范、特色鲜明”的办学目标和宗旨。展望未来,中心将进一步致力于MPA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全面提升海南大学MPA教育品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而努力。